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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人事处 发布时间:2025-07-10 浏览次数:1534

校内各部门:

根据上海市教委《关于开展2025年教卫系统重点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租房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2025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领对象及标准

申领市级租房补贴的才家庭(含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)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,且已租赁或计划租赁本市相关安居房源但未享受人才计划(项目)有关补贴(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,只能按一人申请)

申请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并全职在岗。同时申请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品行端正。

2、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(以202511日为限计算),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可酌情放宽。

3人才应为2023-2025年内入校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,且未享受过市级人才租房补贴。同等基本条件之下,综合考量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、进校时间、学历学位进行排序。

4、优先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工作、国家和本市战略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、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。

52025年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。租房补贴金额计算以人才2025年实际租房月份为一个周期,按月核算(具体以人才租赁备案合同为依据,备案指南详见附件3),例如:人才租赁备案合同日期为2025915-2025123日,则该人才补贴金额月份为9月、10月、11月和12月共计四个月。若备案合同月租金额不超过2000元,则以实际金额进行补贴。

62025年度学校名额4人。

二、申报材料及时间
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5715下班前(周)前将补贴申请信息表》(电子版)、《申请人承诺书》(原件扫描件)及租赁备案合同(原件扫描件)提交人事处邮箱:sppc123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杨老师65674661


附件1:补贴申请信息表.xlsx

附件2:申请人承诺书.pdf

附件3:租赁备案指南.pdf





人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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